办理程序
1、领取表格,填写完整后,随材料上报当地管理部门;
2、当地管理部门进行初审,并进行现场审核。审核通过的,出具书面意见,报市经贸委;
3、市经贸委审核后,报省经贸委集中审批;
4、省经贸委审核后,发放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》。
所需材料
1、申请报告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拟建地段加油站现状图;
2、中石油或中石化全资或控股建设证明材料;
3、当地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;
4、《加油站新建移建项目现场勘察表》;
5、当地成品油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及建站请示。
办结时限
材料齐全情况下,半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上报工作. |